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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校区卫生保洁工作社会化项目校内采购公告
  • 来源:海南省技师学院
  • 上传者:基建项目管理部
  • 发表时间:2024-01-10
  • 浏览量:1

海南省技师学院

老城校区卫生保洁工作社会化项目校内采购公告

 

我院老城校区卫生保洁工作社会化项目校内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服务供应商来参加。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老城校区卫生保洁工作社会化项目校内采购;

2. 项目编号:HNSJSHWFW-2024-12;

3. 资金来源:2024年年初预算资金;

4. 采购预算:A包预算24.8万元;B包预算22.3万元。

5.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度;

8. 服务要求:按具体规定执行;

9. 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协商方式付款。

10.质量标准:合格。

二、响应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1.2、响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者2023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3、响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人。(提供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5、响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股东、管理人员、员工)与其他响应商不存在:参股、隶属、管理等关联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到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利害关系。(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2日12:00时前必须将报名表(见公告)发送至海南省技师学院基建设备项目管理部邮箱:bgs8431@126.com。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2023 年1月15日 上午8:30前送达递交地点并参加采购评选活动,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海南省技师学院基建设备项目管理部孟老师,联系电话:13876395352

七、本项目中选结果在海南省技师学院校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附件1:校内采购响应单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老城校区卫生保洁工作社会化项目校内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