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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技师学院 体育馆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代理需求公告
  • 来源:海南省技师学院
  • 上传者:基建项目管理部
  • 发表时间:2024-10-10
  • 浏览量:1

海南省技师学院

体育馆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代理需求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技师学院体育馆项目

2.项目地址:老城校区

3.项目预算:勘察费85.05万元、设计费321.34万元

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1栋地上三层体育馆,总建筑面积为91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71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拟建1栋地上一层变配电房,总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及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给排水、电气、道路、广场铺装、运动场、绿化、护坡等。

二、代理机构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在法律、财务上独立运行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合一执照和承诺函)

2.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3.专业领域与本项目领域相一致,有代理过相同或相似项目的经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不允许响应人对本代理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5.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承诺函与中国信用、政府采购官网带日期的查询截图)

6.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代理机构工作范围及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现行法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公告,发布公告、接受投标人报名、组织开、评标和定标,提供招标前咨询和招标后合同签署过程等协调工作。

2.代理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情况合理制定项目评分标准编制采购文件,不得出现倾向性及量化设置不当等问题,必要时须组织专家会论证;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评标或评审会时,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的成员。

3.代理须在评标过程中履行好监督职责,如果评标结果出现分值重大偏离问题时,要及时组织或提醒评委专家现场复核,并对复核结果作书面说明。

4.代理在评审结果出来后,须对所有响应企业背景作无关联审查,确保所有响应企业不存在股权交叉等相关联问题,避免出现围标情形。并对企业是否受行政处罚影响招投标资格、企业是否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结果。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不得超出相关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勘察单位代理费、设计单位代理费需分别报价。报名材料中报价部分要附有收费依据;价格如有优惠,须同时给出折扣价和具体金额,不按要求报价者按无报价处理。

注:实际的招标代理费以可研批复金额为准。如报价超出可研批复金额,则按可研批复金额计取;如报价不高于可研批复,则以报价金额为准。

五、选取模式

根据海南省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办法,依据报名参与的代理机构提交的资质信用、业务领域、承诺函、项目代理工作服务计划提供近3年类似业绩的代理合同复印件(特别提醒:1.代理业绩须提供代理协议佐证;2.与本校有关业绩不纳入统计;3.提供业绩多于10项只按10项评选)代理费报价等因素,对代理机构进行比选,遴选结果提交学院决策会议审核确定后确定代理机构服务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下午17:00时前;

递交报名材料地址:海南省技师学院老城校区综合楼1楼基建设备项目管理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18789303098   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取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