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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预算
  • 来源:海南省技师学院
  • 上传者: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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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概况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教育工作。

二、负责初、中、高级和预备技师级技能人才的学制教育工作。

三、负责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四、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重点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高级技工、预备技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提升培训与研修交流、考核鉴定与评价等任务。  

五、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坚持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适应社会和企业对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求,建立与产业发展相协调的专业调整机制。为社会、包括社区、行业企业等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

六、紧密结合海南建设自贸区(港)建设,以“聚焦国际旅游,深耕现代服务”为特色,遵循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和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培养思想品德优良、操作技能扎实、具有良好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工匠精神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学院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寻求国际合作交流,拓展师生国际视野,培养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

七、以内涵质量提升为中心,致力于自身吸引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明显提高。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教师自主进步、专业成长。以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为中心,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导向,优化配置资源,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符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师资队伍。

八、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秉承“高端引领 、校企合作、内涵发展、多元办学”的办学理念;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构建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培养模式,致力创全国职教品牌,建技能英才高地,建设全国百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打造双一流技师学院。

九、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预算表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主要包括10类表格(详见2023年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86.7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0,686.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9,272.12万元,上年结转1,414.67万元;支出总计20,686.79万元,包括教育支出17,83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28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数20,686.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8,738.11万元增加1,948.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82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727.8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2023年将绩效奖金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份相应增加,及其2023年将学徒制学员人数计入非全日制中专生人数计算生均公用经费。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4.11万元,主要是投入用于购置公共技能实训基地设备的就业补助资金增加,增加公共技能实训基地的质保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7,832.54万元,占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8.30万元,占8.26%;卫生健康支出327.67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818.28万元,占3.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32.54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40.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2023年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调整为技校教育(项);二是人员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56.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7.67万元。主要是用单位资金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57.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45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工资绩效奖金计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职业年金相应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88.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2023年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调整为技校教育(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遗属补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7.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7.02万元。主要是用单位资金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纳部分事业单位医疗费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818.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45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工资绩效奖金计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三、关于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9,445.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62.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二)公用经费2,083.4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保障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探亲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3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细项结合学院实际稍做调整。分别是: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上年无支出数,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8.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压减车辆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主要是学院工作需要,新增公务接待费预算0.68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关于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22,245.92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计22,245.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64.67万元,占7.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272.12万元,占86.6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624.53万元,占2.81%;事业收入774.60万元,占3.48%;其他收入10万元,占0.0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8.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2023年将绩效奖金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单位负担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相应增加;三是2023年将学徒制学员人数计入非全日制中专生人数计算生均公用经费;四是投入用于购置公共技能实训基地设备的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八、关于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总计22,24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45.73万元,占42.46%;项目支出12,640.20万元,占56.82%;结转下年160万元,占0.7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8.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2023年将绩效奖金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单位负担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相应增加;三是2023年将学徒制学员人数计入非全日制中专生人数计算生均公用经费;四是投入用于购置公共技能实训基地设备的就业补助资金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无此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6.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共2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9,272.12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学生资助补助项目(中职),预算安排3,427.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助学金等支出。绩效目标是减轻学生负担,鼓励报考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弥补学校办学资金缺口,服务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3,58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技能实训基地实训室建设购置设备及世界技能大赛、其他竞赛备赛、参赛所需设备及耗材等;技能竞赛教练员、裁判员、竞赛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及拉练。绩效目标是改善教学条件及参与世界技能大赛的基础条件,提高学生实操水平、提高参赛选手技能水平、提高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服务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职),预算安排1,706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两校区学生宿舍双人床采购项目,工业机器人与现代控制技术实训室,工业全数字交直流调速系统实训室,电气装置实训室。绩效目标是购置两校区学生宿舍双人床,改善学生居住条件,完成3个专业实训室建设,提升办学能力,完善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生实操水平、提高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和行业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海南省技师学院(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