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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 来源: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 上传者: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0-06-09

 

保密制度
 
    一、保密内容
    学校秘密是关系到学校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校收到的上级秘密文件。
   (二)学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件。
   (三)学校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等。
   (四)学校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
(五)主要会议记录。
   (六)学校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七)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八)其他经学校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措施
   (一)凡不该涉密人员对秘密事项应自觉回避,坚持“不闻不问”的原则。
   (二)涉密人员不得私自向无关人员泄漏秘密事项,不得与非涉密人员讨论涉密事项。
   (三)未经校长批准,任何人不得对涉密材料进行复印、抄录。
   (四)文印室在印刷涉密材料时,应严格按指定份数印刷,对印刷废品应及时销毁。
   (五)秘密材料由指定人员暂管并定期转交档案室管理。
   (六)财务室、档案室应制定专项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泄密责任
   (一)凡泄漏上级秘密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凡泄漏学校内部秘密导致学校蒙受损失,引发人员相互矛盾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罚、调离岗位或辞退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