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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手提电脑管理与使用的规定
  • 来源: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 上传者: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0-06-09

 

关于学校手提电脑管理与使用的规定
 
    为提高办公设备利用率,避免资源闲置,特就学校手提电脑的管理与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给每个科室、专业部配置一台手提电脑,供部门人员出差或在校内从事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时公用,平时则配给专人作日常办公电脑(代替台式电脑)。
 二、各部门须落实责任制,谁使用谁负责,凡人为因素致使电脑损坏,则由责任人承担责任。
 三、校办公室保管少量手提电脑。各部门若同时有两人以上必须使用手提电脑时,可由部门负责人到校办公室借用。借用时须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归还。
 四、任何人不得将学校所配的手提电脑用于私人事务,不得将学校所配的手提电脑转借给他人使用。
 
                                           00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