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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报修、报损、报废程序
  • 来源: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 上传者:管理员
  • 发表时间:2010-06-09

 

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
办公用品报修、报损、报废程序
                   
 一、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检查本部门所使用的办公用品,发现有损坏或遗失现象应及时向总务保卫科汇报。
    二、总务保卫科接到公物损坏或遗失报告后,若属电脑、打印机等电器类物品,则会同设备科进行鉴定;若属桌椅、橱柜等非电器类物品,则由总务科负责鉴定。
    三、鉴定结果确认属人为损坏或因管理原因致使公物遗失,则由使用该物品的部门或个人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四、鉴定结果若属自然损坏或非责任事故遗失,则由总务保卫科或设备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维修、更新或补给)上报分管校长审核,再报校长审批。
    五、根据校长批示,由总务保卫科或设备科负责处理。
    六、总务保卫科应对每次办公物品维修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若属报损或报废,则应办理报损或报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