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核服务需求公告
我院拟购买府城校区男A楼安装空气能热水器等四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欢迎各承接主体参与。
一、项目名称:
府城校区男A楼安装空气能热水器等四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二、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府城校区、澄迈老城校区
三、询价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工程造价咨询规范要求,开展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并编制审核报告。
(一)府城校区男A楼安装空气能热水器项目结算审核,结算金额(送审金额):339,890.00元。
(二)综合办公楼天面维修项目结算审核,结算金额(送审金额):291,968.84元。
(三)老城校区教室门、宿舍门更换工程项目结算审核,结算金额(送审金额):379,523.15元。
(四)老城校区女生C栋太阳能热水器管道维修项目结算审核,结算金额(送审金额):138,000.00元。
四、承接项目服务主体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的纳税凭据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与提供服务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提供承诺书、人员专业能力证书及相应人员近期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具有同类服务经验,从事过同类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五)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报名(提供声明函)。
(八)承接主体的其他条件。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一)资质证明材料;
(二)报价函(项目整体报价函);
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及相关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函递交时间:2021年04月 06 日 8 时 30 分至2021年 04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77号海南省技师学院财务部 。
逾期的报价函及相关材料一律不接收。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98-65905066
举报电话:0898-65908142
2021年04月06日